各学院(部)、部门:
根据上级通知精神,经研究,现将我校2020年国庆节、中秋节放假等有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国庆节、中秋节放假与调课安排
10月1日至6日放假调休,共6天。10月7日(周三)、10月8日(周四)正常上班上课,9月27日(星期日)、10月10日(星期六)正常休息。请各院(部)及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安排。
二、国庆节、中秋节假期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
(一)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常态化精准化疫情防控工作,密切关注全国高、中风险地区情况,及时做好通报工作。
(二)离校师生员工原则上不跨省出行,如确需离开江苏,须向学校报告去向(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)及起止时间,经批准后方可出行并做好个人防护。在我校工作的合作单位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江苏,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,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合作单位在我校工作的员工请假的报备管理。
(三)教职工和合作单位人员、外来人员进校仍沿用目前进校制度。校园内原则上不得举行大型聚集活动,如需举办类似活动需向指挥部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按照防疫要求举办。
(四)学工系统要严格落实学生离开校园及离开南京的请销假制度,及时掌握离校学生的具体行程动态。
(五)学生、教职工、在我校工作的合作单位员工仍需坚持每日健康申报制度,加强疫情防护,注意个人卫生。
(六)保卫部门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,加强门卫值守,强化应急处置措施,校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出校园。
(七)加强在校学生管理,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与节假期间学生校园文化活动,扎实做好节假期间师生生活保障工作,确保校园文明、和谐、安全、有序。
(八)相关部门对返校师生员工应严格审查假期期间行程史,在测温正常后持健康通行“绿码”进入校园。
三、其他要求
节假日期间,请各学院(部)、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等工作。值班值守人员应坚守岗位,保持通讯联络畅通,及时协调、处理各种突发、应急事件。遇有重要紧急敏感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党委办公室
校长办公室
2020年9月18日